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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潭创业人员本月起可申报补贴 符合条件的最高可领4万余元

2021-08-12 21:46:19来源:湘潭日报/郑镱慧子阅读:0标签: 湖南  湘潭  创业  小微企业  申报  补贴

文章导读
8月11日,我们从湘潭市人社局获悉,湘潭市已启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工作...

8月11日,我们从湘潭市人社局获悉,湘潭市已启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申领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注册补贴,最高可达4万余元。

根据政策,在湘潭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各类劳动年龄内城乡劳动者,其初创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成立日期在1年以上5年以内,同时吸纳两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以上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的,可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包括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注册补贴三项。其中,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获每月总额不超过80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同时,根据吸纳的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还可给予3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对新获注册商标的,给予每个500元的商标注册补贴(每个创业主体最多不超过3个)。

“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按工商注册(或登记管理机关)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受疫情影响,补贴申报时间适当延缓,待疫情稳定后再具体通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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