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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开庭!湖南法院院庭长带头办大案成常态

2020-09-12 10:25:30来源:湘伴微信公众号阅读:0标签: 大法官  湖南  法院院庭长  带头办大案  常态

文章导读
9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田立文身着法袍,坐上审判台,二审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故意杀人案。...

△ 9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田立文主审的一起重大涉黑、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刘沁 摄

法官断案,估计伴粉们都见过,但大法官断案,估计就见得少了吧。

湖南最近就有这么一例!

9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田立文身着法袍,坐上审判台,二审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故意杀人案。

不光是大法官回归审判台断案,如今,在湖南,各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已成常态。

这个常态来之不易。这是湖南法院践行司法体制改革的生动实践,对促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建设,引领意义和作用巨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这些年,湖南法院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啃下不少“硬骨头”,司法质效和公信力齐刷刷上升。

今天,湘伴君唠唠这个话题。

院庭长办大案要案?常态!

先给大家划个重点,科普下什么是“大法官”。

我国于1997年开始实行法官等级制度,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目前全国现任大法官不到50人。而湖南,仅田立文一人。

能任大法官不容易!这些大法官均具有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官群体的金字塔尖,属于精英中的精英!

而他们所审理的案件,无一不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比如,田立文大法官刚审理的这起案件,就是由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

上世纪90年代,被告人尚同军涉足花垣县采矿业,以恶抢矿、护矿,形成了以尚同军、吴先耀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近20年,该团伙实施了43起违法犯罪,故意杀人4起致4人死亡;故意伤害3起致4人重伤;非法拘禁2起致1人死亡。他们不仅用残忍手段诉诸暴力,“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攫取巨额利益,还寻求庇护,腐蚀公职人员。

可想而知,该案证据链有多复杂,牵涉范围有多广。而且,当一审宣判后,其中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田立文担任审判长。

开庭之前,田立文组织合议庭反复查阅案卷材料,认真审查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深入研究案件争议焦点,赴看守所提讯上诉人,并先后召集检辩双方召开4次庭前会议。

8月27日,该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因案情太复杂,庭审从早上8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近2点,并决定择日宣判。

9月9日,田立文再次坐上审判台,敲响法槌,二审宣判此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无疑,大法官开庭,有着强大的示范带头作用,凸显的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

而令湘伴君感到欣喜的是,近年来,湖南法院越来越多的院庭长,正回归审判一线,伏案阅卷,穿上法袍,开庭问案,居间裁判。

今年6月19日,湘伴君便在郴州旁听了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一案。因受贿1.2亿余元,魏传忠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主审此案的法官,正是时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现已调任省纪委监委工作的罗水平。

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罗水平在郴州法院工作期间,还主审了受贿过亿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一案。

据湘伴君打探的消息,这些省部级领导干部受贿案,均特别复杂,案卷很多,要装满数十个蛇皮袋。

院庭长办案,示范意义大。

当然,靠湘伴君点赞还算不得数,让我们听听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的评说:审理案件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院庭长是从资深法官中成长起来的,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是宝贵的审判资源。院庭长淡去行政职务角色,以法官身份回到审判一线办案审案,是一种表率,确立了裁判规则,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想要过问干预案件?没门!

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伴粉们都知道,法院掌握司法案件的最终裁判权。可如何确保法官公正司法?

先谈谈湘伴君的感受。湘伴君跑了多年法院新闻,总时不时有熟人托湘伴君打听案件进度,可湘伴君只能抱歉地送对方3个字:不可能!

这是因为,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湖南法院恪守审判的独立性,让一切干预无处藏身。

△ 2019年10月24日上午,湖南高院新诉讼服务中心举行落成揭牌仪式。邱杨雨生 摄

就拿今年来说,年初,湖南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给司法人员过问案件划定“红线”,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设定警示;

前不久,湖南高院又先后制定出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 保障裁判尺度统一的实施意见(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为当事人的案件实行报告或指定管辖的实施办法(试行)》,严防人情案、关系案。

伴粉们以为这些“高压线”“紧箍咒”都是闹着玩的?湘伴君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都是来真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必受处分!

比如,今年2月,湖南某铁路运输法院一副院长收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伴君打听到,原来,2年前,这位同志给湖南高院一名办案法官发送了手机短信,请法官“关心”其堂弟、叔叔的案件,还向该案审判长的法官助理递交了有关材料。这正好触碰到了办案的“红线”:违规过问、干预案件!

这些年,湘伴君现场旁听了数百次庭审,深刻感受到,湖南法院依法审结了一个个重大案件,回应了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许。

譬如,去年,湖南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审结“操场埋尸案”,被告人杜少平被判处死刑,“保护伞”杨军、黄炳松分别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黑社会头目文烈宏被判处无期徒刑;网络“大V”陈杰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湘电集团原董事长周建雄,因犯受贿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3年……

这一桩桩案件的依法审结,让公平正义得到了有力彰显。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路多!

前面说了,法院掌握司法案件的最终裁判权,法官就是大权在握的“黑衣判官”。貌似很威风吧?

其实不然,法官们日常工作中的个中艰辛,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

在经济迅速发展、全民法治意识增强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当大量社会矛盾纠纷都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时,法院吃得消吗?在湖南很多基层法院,一个法官年均办案多达三四百件。

这是什么概念?即便全年无休!平均一天也得办一起案件!

全盘照收,人手和精力确实有限;把群众拒之门外,更不行。这道难题,如何破解?

办法还是向司法体制改革找出路。这些年来,湖南法院在改革中遵循司法规律,蹚出诸多新路子:主动把司法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打出繁简分流、分调裁审系列“组合拳”,向现代科技借力,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比方说“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有点绕口吧?湘伴君举个例子:

前不久,望城区一个楼盘竣工验收延期了,100多户业主把楼盘告到望城区人民法院,另有1700多户业主也准备串联上访。由于案件涉及当事人多,矛盾潜伏期长,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 2020年8月14日,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法官深入园区工厂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针对企业实际法律需求,对“症”提供司法保障。刘沁  摄

望城法院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后,决定“强化前置调解手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直白了说,也就是选择3件具有代表性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成功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调解效果甚好!

截至目前,已有600多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诉前调解,让判决书变调解书,既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这个发生在基层法院的案例,就是湖南法院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为核心多元解纷的一个缩影。

这些年,湖南法院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了“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加快智能辅助系统建设,解放审判“生产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湘伴君手上有组数据:去年,湖南法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9%,结收比103.7%,分别居全国法院第2位、第3位,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8.3%。审判质量和效率,都齐刷刷窜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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