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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委原书记、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胡湘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08-10 17:21:33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阅读:0标签: 醴陵  书记  株洲  副秘书长  胡湘之  违纪违法  党籍  公职

文章导读
醴陵市委原书记、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胡湘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南省纪委监委指定,娄底市纪委监委对主动投案的醴陵市委原书记、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胡湘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湘之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违反群众纪律,盲目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胡湘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国法,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株洲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株洲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湘之开除党籍处分;由株洲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胡湘之简历:

胡湘之,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

1991年7月至1996年4月,株洲市林业局工作,1994年12月任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5月至1999年9月,株洲市委组织部工作,1997年7月任部办公室副主任,1999年4月任部研究室主任;

1999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湖南株洲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1年2月至2002年9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2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副书记兼县纪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8年8月至2008年9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兼县纪委书记;

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湖南株洲攸县县委书记。

2016年08月至2021年5月,任湖南株洲醴陵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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