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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 湖南修改两部法律的实施办法

2020-12-04 14:02:55来源:潇湘晨报阅读:0标签: 非机动车  城市  快速路  两部法律  实施办法

文章导读
常常有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通行,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也影响通行效率。对这一现象如何进行有效规制?...

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茂椿,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监督处处长彭晓春,省工信厅总经济师熊琛,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蒋建湘等出席,并就修改后的《湖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回答记者提问。

常常有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通行,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也影响通行效率。对这一现象如何进行有效规制?

发布会介绍,此次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从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方面,从减少交通冲突点,提高城市快速路、隧道安全通行能力入手,规定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行驶,交警部门可以根据隧道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限制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市隧道。另一方面,从完善电动自行车平等通行路权入手,授权省政府制定电动自行车具体管理办法,推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更多考虑非机动车道的因素,为电动自行车骑行创造更好、更安全的通行条件。

为使高速公路限速治理进一步机制化、规范化,全面固化相关治理成果,彻底解决“断崖式降速”和“忽高忽低式限速”问题,此次修改《道交法实施办法》,还特别在条文中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道路条件、车流状况等因素分车道、分车型合理设置限速标志。相邻两个限速路段的限速差不大于二十公里”。

中小企业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发布会介绍,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共提出了8条具体条款,从工作机制、产融合作、金融机构支持、直接融资、融资担保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比如在金融机构支持方面,提出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例,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金融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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