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长沙市公益林区保护管理工作,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的需要,加速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率先全省发布了《长沙市市级公益林管理与补偿办法》,该办法于2021年12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据了解,长沙市共有61.363万亩市级公益林,为提高公益林管育水平,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社会和生态效益,2021年该市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市级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28万元,均用于森林防火、公益林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资源监测等工作。
长沙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管理与补偿办法》,为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加强公益林保护,规范市级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障生态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操作的政策依据,对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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