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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莫任性 株洲将随机抽取乡镇逐栋核查

2020-04-10 14:16:45来源:株洲晚报阅读:0标签: 农村建房  任性  株洲  随机抽取  乡镇逐栋核查

文章导读
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建房,难道不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还真不是。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对农村建房贯彻实施《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

▲攸县丫江桥镇新房风貌 通讯员供图

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建房,难道不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还真不是。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对农村建房贯彻实施《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

市领导彭建忠、冯建湘、谭可敏出席会议。

现状

存在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问题

为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引领农村地区有序建房,形成统一风貌,我市于2017年3月1日在全省率先实施《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也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实体法。

《条例》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做出了全面的、具体的规定和规范。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三年以来,已经从试点到全域推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审批规范性还不够,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的现象仍然存在;地方推荐建房图册操作性不强,不符合农村实际,村民们不爱用;人员专业性欠缺,目前新成立的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人员,大多是从乡镇政府原有的工作人员中调剂过来的,不具备规划专业知识。

案例

因违法建筑太多,一个镇22人被问责处分

“《条例》中的一些规定,打破了多年以来,农民在建房方面的习惯性思维和做法,有些甚至是伤筋动骨的改变,这对村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来自攸县的一位干部介绍。

执行有难度、有挑战,才更需要开展执法检查,用“监督”让法律长出“牙齿”来。

记者了解到,针对去年《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醴陵开展了全面整改,李畋镇49户、沩山镇5户违法占地建房的全部依法立案,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按规定完善了审批程序,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全部拆除并已复耕复绿到位。针对李畋镇违法建筑过多的问题,醴陵市纪委监委还成立了调查处置组,对包括镇党委书记、镇长在内的22人进行了问责处分。

“去年执法检查以来,我们退回了不符合条件的建房申请70户,制止违法建房40户。”醴陵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

检查

每个县市区抽取两个镇(乡),逐栋核查

此次执法检查将围绕“能不能建”“建在哪里”“建成什么样”这3个核心问题开展检查,还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在每个县市区各抽取两个镇(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将实地进行逐栋核查、现场测量。

执法检查组检查的具体内容有:有没有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新建必须拆旧”原则,那些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造成经营场所等再申请宅基地的,已经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或安置的,是否“蒙混过关”获得了审批;所建房屋是否“两证齐全”(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发的个人建房用地批准书);是否存在批少建多、批东建西、乱搭乱建、擅自移位等现象;地方是否健全了农村建房带图审批制度,图册是否美观、实用、可操作性强;是否进行了乡村工匠的培养,让他们能懂《条例》、会看图、能按图施工,等等。

今年8月上旬,《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会交付给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6个月内,整改情况要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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