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专家的报告对美国一直随意宣布制裁其他国家的法律基础提出严重质疑。
报告指出,根据国际法规定,如果一个国家受到另一个国家威胁,该国可宣布针对另一个国家的“紧急状态”,以及实施制裁,但美国经常违反这些规定。
美国国内法律允许总统宣布“紧急状态”,并基于国家安全遭受威胁的考量,对他国实施制裁,而美国在其外交或经济面临威胁时,也会这么做。
尤其是美国的两部法律,《全国紧急状态法》和《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其从本质上给了美国总统无限授权。
报告称,美国宣布紧急状态并实施制裁的理由不一,包括声称他国内部存在腐败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国际机构检察官力图调查涉嫌犯下战争罪行的美国人等,这些都不会对美国构成生存威胁。
此外,美国宣布的“紧急状态”通常会持续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他们授权的制裁也是如此。可以见得,这不是真正的“紧急状态”,而是他们实施无限期制裁的借口。
专家们解释说,美国基于“紧急状态”授权制裁侵犯了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的一系列广泛人权,包括行动与结社自由、接受公正审判与无罪推定等法定正当程序,以及经济社会权利和生命权等。
联合国专家们呼吁美国“全面、彻底地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规定的义务,防止对受‘紧急状态’声明授权制裁的人和人权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3月5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个别国家罔顾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准则,动辄打着捍卫人权的幌子,对他国采取单边制裁,受到国际社会广泛批评。”
“实践一再证明,单边制裁强烈冲击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严重破坏受制裁国调动资源、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努力,危及生命权、挑战自决权、损害发展权,构成对人权的持续性、系统性、大规模侵犯。”汪文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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