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假冒的“罚单”抬头为“长沙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此,长沙交警表示,长沙目前也没有成立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更无此称谓。
“罚单”上印有针对“违停”的罚款二维码,“罚款金额”为200元,更“奇葩”的是,在二维码下方还“郑重其事”地落了“交通协管员李文伟”字样。对此,长沙交警表示,首先,长沙交警也没有在处罚通知单上设置二维码缴罚;其次,根据《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罚标准为100元。此外,交通违法缴罚要先经过处罚裁决,交警部门在没有下达处罚决定前,不会在违法处理通知的同时直接要求向交通协管员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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