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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这四类自建房需“改、停、封、拆”

2022-07-28 10:54:51来源:华声在线/刘奕楠阅读:0标签: 湖南  自建房  违规加层  消防设施

文章导读
根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全省要分批分类推动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全省要分批分类推动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类整治便是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处置,那么,“改、停、封、拆”分别针对哪些自建房?湖南建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海军做出解读。

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违法建筑“必改”。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缺乏用地、规划、验收、营业许可手续的,必须督促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严禁继续投入使用。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将自建房用作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

对于不符合经营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对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以及擅自改变承重结构和超设计增加荷载,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分级分类抓好风险整改,在整改到位前严禁投入使用。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封”。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凡疏于管理,不按要求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且不符合经营性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等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严禁继续经营。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属于违法建筑的“必拆”。对建构筑物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开裂倾斜、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责令停业、依法应予拆除的一律拆除,严禁人员居住、工作、休息和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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