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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军被“双开”!

2022-11-22 19:19:56来源:湘西纪检阅读:0标签: 花垣县  副县长  张远军  双开

文章导读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花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张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花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张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远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亦官亦商,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经商办企业;毫无组织观念,故意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背党的宗旨,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违反生活纪律,背离家庭美德;贪欲膨胀,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擅权妄为,花垣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张远军作为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负刑事责任。

张远军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西自治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远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湘西自治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远军简历

张远军,男,苗族,1973年1月出生,湖南花垣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花垣县团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县安监局局长,花垣镇党委书记;2016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花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2018年1月至2021年7月兼任花垣县矿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副主任,尾矿库整治组、矿山整治整合组组长);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任湘西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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