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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不得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

2021-08-23 21:10:12来源:三湘都市报/胡锐阅读:0标签: 汽车数据  安全  境外  车联网

文章导读
日前,国家五部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家五部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规旨在防范化解汽车数据安全风险,保障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并明确提出不得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

随着智能汽车产业、车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汽车数据处理能力日益增强,而暴露出的汽车数据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也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国家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此新规。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智能网联汽车主要面临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5个大类问题。”专业人士介绍,在数据安全领域,智能网联汽车不仅能收集驾乘人员的面部表情、动作、目光、声音数据,还能收集车辆地理位置、车内及车外环境数据、车联网使用数据等,“不加以规范,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

新规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还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终止收集等具体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其他要求。汽车数据处理者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收集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识别特征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要求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汽车数据处理者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并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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