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头条 > 关注 > 江苏扬州和无锡: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湖南等7省人员一律劝返

江苏扬州和无锡: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湖南等7省人员一律劝返

2020-02-09 19:32:21来源:界面新闻阅读:0标签: 江苏  扬州  无锡  湖北  浙江  广东  湖南  劝返

文章导读
江苏省扬州市和无锡市日前发布通告,要求对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劝返,不听劝返者将严肃处理。...

江苏省扬州市和无锡市日前发布通告,要求对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劝返,不听劝返者将严肃处理。

据扬州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扬州发布消息,扬州市2020年2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称,凡是没有本市(含各县、市、区、功能区)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的人员,一律暂缓来扬州。

通告提出,部分特殊岗位确需外地员工(不含疫情重点地区)返扬复工的,企业须督促员工登录“在扬人员健康动态观察系统”登记返扬信息,并严格落实到扬后14天隔离措施。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扬。上述人员擅自来扬的,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月8日发布的《告居民书》鼓励居民举报来自疫情重点地区访客,“如您发现身边有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访客,或周边住户、朋友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向村(社区)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

另据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无锡发布消息,江苏省无锡市在2月7日发布通告称,凡是没有本市身份证件以及未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一律暂缓来锡;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锡(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可通过“无锡市民卡”微信公众号“返锡通”平台查询)。

通告称,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锡。上述人员擅自来锡的,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无锡发布解读该通告时表示,非上述7省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入无锡,其中包括有本市身份证件或在本市有暂住登记,并被列入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返锡通”上申报成功,经验证通过的;在锡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查验房产信息)。

据江苏省卫健委通报,截至2月8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68例。其中,扬州市确诊18例,无锡市确诊38例。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扬控发〔2020〕69号

为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在扬州蔓延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扬控发〔2020〕4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没有本市[含各县(市、区)、功能区]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的人员,一律暂缓来扬;

二、本市企业在落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相关规程的基础上,应严格确定返工人员,原则上使用本地员工,外来务工人员暂缓来扬。部分特殊岗位确需外地员工(不含疫情重点地区)返扬复工的,企业须督促员工登录“在扬人员健康动态观察系统”登记返扬信息,并严格落实到扬后14天隔离措施。返扬人员在进入扬州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机场、车站、社区等防疫检查点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二维码”等凭证,经身份验证、信息核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通过;

三、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扬。

上述人员擅自来扬的,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服务电话:12345、0514- 87011016、0514-87868132。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第7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在无锡蔓延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没有本市身份证件以及未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一律暂缓来锡;

二、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锡(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可通过“无锡市民卡”微信公众号“返锡通”平台查询);

三、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锡。

上述人员擅自来锡的,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最新信息,请密切关注“返锡通”平台。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点赞 (0)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条)

    热门文章
    日榜 周榜

    头条 | 湖湘 | 公司 | 人物 | 产经 | 国际 | 军事 | 范儿 |

    潇湘头条-观察者!发现者!报道者! 备案号:京ICP备190343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