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征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首批参加“总对总”征信信息共享的城市中心,为确保征信信息共享工作稳步推进,经过前期筹备和技术升级,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具备“总对总”征信共享的条件,并决定于2023年2月正式启动共享。
通知显示,在现有基础上,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向征信系统共享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新增贷款信息以及存量贷款信息。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对于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征信系统共享相关信息。
及时、足额还款是每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应尽的义务,请务必关注每月还款日和每月还款额,及时将足量还款资金存入还款账户。对于没有及时、足额还款的贷款职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征信系统共享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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