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底联合印发《关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疫苗集中采购货款在线支付结算有关财务管理事项的通知》,通过设立医药集中采购货款在线支付结算监管账户,让所涉药品的医保基金预付款实现不经医院,直接与供应商结算。业内普遍认为,从结算环节发力,解决医院、医保、医药企业的“三角债”难题,有利于提升医保与药企货款结算效率,也将进一步减少医院与医药企业间的利益纠葛,净化医药购销市场环境。
目前,省医药采购平台3744家注册医疗机构中,结算账户设立实现率78.63%;核算中心实现率91.75%;涉及国家带量采购药品的配送企业实现率100%。全省14个市州大部分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医药采购货款在线结算,截至今年11月末,货款结算完成率居前三的是省部直医疗机构、长沙市、永州市,结算率分别为81.34%、58.5%、52%。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完善网上实时监测功能模块、建立货款在线结算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监管部门,并协助省医疗保障局和省卫健委加强协调、督促,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信息交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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