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行政命令援引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该法授予美国总统权力来监管商业,以应对对美国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紧急情况。美国议员表示,这一行政命令直接针对华为和中兴等中国公司。
知情人士说,预计美国商务部还将再次延长对华为公司的“临时通用许可证”(TGL)期限,允许美国公司继续与华为开展业务,该许可证将于本周五(15日)到期。
美国商务部此前已经5次延长华为的“临时通用许可证”期限,将针对华为的期限延长到5月15日。华为是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制造商,也是提供5G网络技术的主要通讯设备公司。
3月份,美国商务部就是否在将来应该进一步延长华为的临时通用许可证期限征求过公众意见,并询问“如果不延长临时通用许可证期限对您的公司或组织有何影响?”
此外,美国商务部还询问了与终止临时通用许可证期限会产生的有关费用。
美国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协会(CTIA)则敦促美国商务部能批准华为的临时通用许可证可“长期”延长,并表示:“现在不是阻碍全球运营商维护网络健康能力的时候。”CTIA认为,“与华为进行持续、有限的接触以保护市场中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通过降低设备遭受损害的风险,可以使美国消费者受益。”还要求美国商务部“恢复并修改其对标准制定工作的事先授权,以允许与华为进行交流,促进全球电信标准的发展。”
11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华为和中兴通讯认定为给美国国家安全带来风险的企业,禁止美国乡村电信运营商客户动用85亿美元的政府资金购买这两家公司的设备或服务。运营商协会负责人史蒂芬·巴里在3月的一次听证会上说,乡村地区运营商将不得不移除和替换现有网络中使用的华为和中兴通讯的设备,这“本质上是试图在飞行途中重造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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