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冠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将追刑责 29日,湖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针对近日少数地方出现的妨碍疫情防治、拒绝强制隔离或治疗、扰乱医疗秩序、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等六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关注2020-01-30 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将追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