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原副市长李晓宏获刑十年六个月 处罚金一百万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沙市政府原副市长李晓宏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晓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播报2020-06-10 长沙获刑原副市长李晓宏十年六个月处罚金一百万